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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术后哪些需区域淋巴结需放疗?哪些可不需放疗?宁波肿瘤医院怎么样?

在过去的 40 年,早期乳腺癌保乳手术加全乳放疗的局部复发率已经从 10% 降低到 2% 左右。全乳切除术后放疗可以使腋窝淋巴结阳性的患者 5 年局部-区域复发率降低到原来的 1/3~1/4。放疗是乳腺癌术后治疗的重要手段。

乳腺癌术后的放疗

1、早期乳腺癌保乳术后

早期乳腺癌保乳术后首次放疗应在术后 4~6 周内,切口愈合后开始放疗。可采用三维适形或调强技术。全乳照射剂量 45~50 Gy,1.8~2 Gy/次,5 次/周。全乳照射结束后,一般需要瘤床区补量 10~16 Gy x 5~8 次。

在无淋巴引流区照射的情况下也可考虑「大分割」方案治疗,即 2.66 Gy×16 次,总剂量 42.5 Gy,或其他等效生物剂量的分割方式。

2、乳腺癌根治术或改良根治术后

具有下列高危预后因素之一, 需术后放疗:

(1)原发肿瘤最大直径 ≥ 5cm,或肿瘤侵及乳腺皮肤、胸壁;

(2)淋巴结转移 ≥ 4 个;

(3)淋巴结转移 1~3 个的 T1/T2 患者, 其中包含至少下列一项因素的患者可能复发风险更高,术后放疗更有意义:年年龄 ≤ 40 岁,腋窝淋巴结清扫数目<10>20%,激素受体阴性,HER-2/neu 过表达等。

胸壁和锁骨上是最常见的复发部位,占所有复发部位的约 80%,所以该两区域是术后放疗的主要靶区;但 T3N0患者可以考虑单纯胸壁照射术后辅助放疗,常规剂量为 50Gy/5 周/25 次,对于高度怀疑有残留的区域可局部加量至 60~66 Gy。

术后放疗降低复发转移风险

2005 后 EBCTCG 开展的两项荟萃分析证实,乳房全切术或保乳术后放疗可减少局部复发风险和死亡风险。

MA20 研究表明全乳照射+区域淋巴结照射并未改善淋巴结阳性或高危淋巴结阴性行保乳术或辅助全身治疗的乳腺癌患者总生存,但可明显降低复发和远端转移风险。

 宁波慈林医院肿瘤中心引进瑞典医科达直线加速器,主要针对精准放疗、调强放疗、3D适形放疗等,聘请上海北京专家医院放疗专家,同步专科医学的治疗路径和模式,让老百姓在门家口就可以得到专科医院同等的治疗效果。余姚地区因为暂未引进放疗设备,可以来慈溪慈林医院进行放疗,放疗报销比例为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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