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是治疗身体肿瘤的一种常见方法,通过放疗的方式来消化身体当中的肿瘤,来达到治疗的目的,但是在放疗后肿瘤的缩小并不是很明显这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
放疗后肿瘤缩小不明显是怎么回事?
在放疗结束时,往往会有一部分肿瘤病灶尚未完全消失,通常可能有以下有三种情况。
1、放射治疗结束时,肿瘤细胞已遭致死剂量的照射,理论上讲病灶应该消除殆尽。但是,利用放射线照射肿瘤,不像手术那样,一次即能将病灶全部消除。也就是说,被照射的肿瘤细胞往往要在分裂时或分裂几代以后才死亡。但是由于肿瘤内部的细胞进入分裂繁殖状态的时间有先有后,如果该肿瘤细胞分裂周期所需的时间又长,放疗结束时肿瘤即有可能不完全消失。临床上我们经常见到,肿瘤病人在放疗结束后一、二个月内肿瘤逐渐退缩小时的现象并不少见,个别病例的消退过程甚至长达2年。
2、肿瘤放疗后残存的所谓“病灶”实质上是慢性炎症或瘢痕组织。放疗常引起局部炎症和组织瘢痕化、纤维化。前者抗炎治疗有效。后者摸上去质地比肿瘤硬,有时还有清晰的边缘,长期随访可保持不变或变化很小。
3、放疗效果不好。并不是所有的肿瘤对射线均敏感,有些类型的肿瘤对放疗相当抗拒,还有些肿瘤由于体积很大,其内的肿瘤细胞由于缺血缺氧,放疗不能最充分地发挥作用。在这两种情况下,未完全消除的肿瘤病灶内仍残留有活性的癌细胞,一旦时机成熟,它们又会兴风作浪,导致肿瘤的复发。
由此可见,放疗结束时有时影像学表现有肿瘤仍未消失的情况实际上较为复杂,切不可一概轻易地视为治疗失败。
疗效
放射治疗的疗效取决于放射敏感性,不同组织器官以及各种肿瘤组织在受到照射后出现变化的反应程度各不相同。放射敏感性与肿瘤细胞的增殖周期和病理分级有关,即增殖活跃的细胞比不增殖的细胞敏感,细胞分化程度越高放射敏感性越低,反之愈高。此外,肿瘤细胞的氧含量直接影响放射敏感性,例如早期肿瘤体积小,血运好,乏氧细胞少时疗效好,晚期肿瘤体积大,瘤内血运差,甚至中心有坏死,则放射敏感性低;生长在局部的鳞癌,较在臀部和四肢的肿瘤血运好,敏感性高;肿瘤局部合并感染,血运差(乏氧细胞多),放射敏感性下降。因此,保持照射部位清洁,预防感染、坏死,是提高放疗敏感性的重要条件。临床上根据对不同剂量的反应,将放射线对肿瘤的敏感性分为:
1、放射高度敏感肿瘤
指照射20~40Gy肿瘤消失,如:淋巴类肿瘤、精原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
2.放射中度敏感肿瘤
需照射60~65Gy肿瘤消失,如:大多数鳞癌、脑瘤、乳腺癌等;
3、放射低度敏感肿瘤
指照射70Gy以上肿瘤才消失,如:大多数腺癌,肿瘤的放射敏感性与细胞的分化程度有关,分化程度越高,放射敏感性越低;
4、放射不敏感(抗拒)的肿瘤
如:纤维肉瘤、骨肉瘤、黑色素瘤等。
但一些低(差)分化肿瘤如骨的网状细胞肉瘤、尤文肉瘤、纤维肉瘤腹膜后和腘窝脂肪肉瘤等,仍可考虑放射治疗。
适应证
按照各系统中的不同种类的肿瘤,目前治疗的适应证可以分为以下类别:
1、消化系统
口腔部癌早期手术和放射疗效相同,有的部位更适合于放射治疗,如舌根部癌和扁桃体癌。中期综合治疗以手术前放射治疗较好。晚期可作姑息性放射治疗。食管癌早期以手术为主,中晚期以放射治疗为主,另外颈段及胸上段食管癌因手术难度大、术后生活质量差等原因,一般行放射治疗。肝、胰、胃、小肠、结肠、直肠癌以手术治疗为主。结肠、直肠癌手术治疗可能较放射治疗有好处。早期直肠癌腔内放射的疗效与手术治疗相同。肝、胰癌的放疗有一定姑息作用。
2、呼吸系统
鼻咽癌以放疗为主。上颌窦癌以手术前放疗为好。不能手术者行单独放疗,一部分可以治愈。喉癌早期放疗或手术治疗,中晚期放疗、手术综合治疗。肺癌以手术为主,不适合手术又无远地转移者可行放射治疗,少数可以治愈。小细胞未分化型肺癌要行放疗加化疗。
宁波慈溪慈林医院聘请北京三甲医院正高级主任医师--张苏,从事肿瘤、放疗工作四十余年,对放疗有着丰富的经验,并与上海仁济、华山放疗团队合作,定期驻点会诊,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同北京、上海三甲医院同样的治疗路径、模式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