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放疗是治疗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局部治疗手段之一。目前多数学者不主张对可治愈的乳腺癌行单纯放射治疗。乳腺癌的放疗多用于综合治疗,包括根治术之前或后作辅助治疗,晚期乳腺癌的姑息性治疗。近10余年来,较早的乳腺癌以局部切除为主的综合治疗日益增多,疗效与根治术无明显差异,放射治疗在缩小手术范围中起了重要作用。
(一)需要术前安排放疗的患者:
(1)原发灶较大,估计直接手术有困难者。
(2)肿瘤生长迅速,短期内明显增长者。
(3)原发灶有明显皮肤水肿,或胸肌粘连者。
(4)腋淋巴结较大或与皮肤及周围组织有明显粘连者。
(5)应用术前化疗肿瘤退缩不理想的病例。
(6)争取手术切除的炎性乳腺癌患者。
(二)需要术后安排放疗的患者:
(1)单纯乳房切除术后。
(2)根治术后病理报告有腋中群或腋上群淋巴结转移者。
(3)根治术后病理证实转移性淋巴结占检查的淋巴结总数一半以上或有4个以上淋巴结转移者。
(4)病理证实乳内淋巴结转移的病例(照射锁骨上区)。
(5)原发灶位于乳房中央或内侧者作根治术后,尤其有腋淋巴结转移者。
(三)放射治疗为主的治疗:
以往对局部晚期肿瘤、无手术指征者作放射治疗,往往是姑息性的。近年来,随着放射设备和改进及提高,心脏放射生物学研究的进展,放射可使局部肿瘤获得高剂量,而周围正常组织损伤较少,治疗效果明显。目前,开始进行小手术加放射治疗早期乳腺的研究,使放射治疗在乳腺癌的治疗中从姑息转向根治性。多数作者认为对原发灶小于3CM,N0或N1的病人人可考虑小手术加放疗。对于局部晚期的乳腺癌,放射治疗仍是一种有效的局部治疗手段,放射前切除全部肿瘤或作单纯乳房切除可提高疗效。
(四)复发、转移灶的放射治疗:
乳腺癌术后复发是一个不良征兆,但并非毫无希望,适当的局部治疗可以提高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期。照射方面,大野照射比小野照射疗效好,应当尽量采用大野照射。对于复发病例,应当使用放射、化疗综合治疗,尤其对于 发展迅速的复发病例。乳腺癌发生远处转移时首先考虑化疗,适当地配合放射可缓解症状,减轻病人痛苦。如骨转移病人经放疗后疼痛可减轻或消失。对于有胸、腰椎转移的病人,放射可以防止或延迟截瘫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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